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只赔偿车辆的维修费用,并没有贬值费一说,但对于被撞的车主来说,遭受过事故的车,在客观上就是贬值了,那么究竟可不可以主张车辆贬值费呢?就以往的案例来看,分两种情况处理。如果你这辆车是旧车,意思就是已经驾驶过一段时间了,比如车龄或者行驶公里较长,那就没有贬值费了。但如果你的车是新车,比如刚提车就被撞了,或者4S店的待售车在运输途中被撞,那就可以主张贬值费用。但是至于怎么去判断新车和旧车,没有客观的标准,主要还是看案子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想法。比如下面这个案例,小王买了辆新车,结果上路才8天,就被人酒驾追尾,除了修理费,小王还主张了车辆贬值损失费,最终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小王的车辆发生事故后,虽然经过专业维修,外观恢复也可以继续使用,但其安全性、舒适性、驾驶操控性等性能肯定比事故发生前要差,价值呢也肯定有所降低。但光这样呢还不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答复》明确指出:目前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但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适当赔偿。可见,车辆贬值损失的实现需以贬值达到一定程度为条件。本案中,小王的车辆购买仅8天就遭遇交通事故,且车辆维修费用占到车辆购置价格的四分之一,受损较严重。经评估,维修时更换了69个部件,此次维修对该车的操纵性、安全性等影响较大。因此,综合考虑小王车辆的购买时间、评估机构的结果、实际修理情况等多重因素,法院最终认定该案符合刚才《答复》中提到的少数特殊、极端情形,所以支持了小王索赔车辆贬值损失费的诉求。那么对于这样的判罚,你觉得合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