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2日结婚去买三金,结果买到了一口价916,共计消费8000多元,手镯单价高达727元,当日金价350元,商家店员故意隐瞒克重,说现在都是一口价首饰,而且并未告知克重,并且把标签用订书机封订起来(克重是藏在内页对折里面的)消费者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购买商品真实知情权及接受服务真实情况。商家妥善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很明显商家是诱导忽悠消费者,标签是用英文展示,在16年国家明确规定:重金属,首饰等,除了金条,其他必须展示纯度,克重等情况,而他的标签展示明显不符合规定昨天6月16日,我到春熙路茂业店,提出要求:换回克重,换成纯黄金,店长不同意一口价换克重,后面让另外一个孕妇同事和一个小妹妹来解决问题,我让她们出解决方案,她们也愿意帮我换纯黄金,说帮我过成克重的,操作两个步骤,先把我的916换也是一口价的黄金,然后再换成克重,后面我发现不对劲,即便是黄金了,但是单价黄金接近900一克了,今天一早6月17号不到24小时,我马上又联系了小妹妹,她说不行不能换916回来了,因为我想的是好取证,如果她们没有按照我的诉求:当日金价购买换克重,马上我又去了店里,店长说还是不行,就是不能一口价换克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