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灯定损的成语故事

拼音
提灯定损的典故
提灯定损,是指:“提着灯,照着墙,查看出租房被损坏的情况”,含有吹毛求疵、故意找岔、鸡蛋里挑骨头等意思,偏向贬义。是网友创造的一个网络词语,指的是江西上饶“恶房东事件”。
2024年3月28日,一女子发布视频称,租住在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一处自建房,退租时房东拿着灯一点一点检查,最后列出的清单中,房子每月的房租是1200元,但租客需要赔偿1万余元。她认为房东故意讹钱。此事引发热议,“提灯定损”登上热搜 [4-5]。对此,当地村委会回应:“不存在讹诈租客。租客也有问题,赔偿了部分金额,年前就已经解决了。”并表示此次事件是因为此后双方再次因口角纠纷,冰溪街道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法调解处置双方纠纷。4月2日,当地城管局表示,已成立专班,针对是否违建开展调查 。
2024年4月3日,当地由公安、住建、城管、街道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涉事房东已退还“赔偿金”,其曾拿砖块砸向租户,已被行政拘留。
事件经过
词语来源
2024年3月28日,一女子发视频称,她租住在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一处自建房,退租时房东拿着灯一点一点检查,最后列出的清单中,房子每月房租是1200元,但租客需要赔偿一万余元。她认为房东故意讹钱。网传视频显示,男子拿着探照灯一点一点检查墙壁、床、橱柜、门框、板凳等,并逐一贴上黄色的标记。之后,列出了一张清单,显示601房间一个月房租为1200元,详细列出了油漆、床、实木门、窗帘、花洒、蹲坑、厨房门、外墙砖、地砖等需要支付的“损伤补偿”以及由此产生的“工资”,最后还有一笔2000元的“其他损伤补偿费”,合计10884.95元。此事引发热议后,该女子解释,事情发生在2023年,房子是与人合租。“最后一人赔偿了2千元,两人一起赔偿了4千元。”
此事随即被网友命名为“提灯定损”。
网友热议
有网友表示,“按照房东列出来的清单来看,他是打算重新装修房子,然后想让租客承担这笔费用吧?”也有网友表示,“以前看新闻说,房东挑灰尘扣押金已经觉得很过分了,没想到还有房东想让租客出钱为其装修的。这种行为难道还不构成敲诈勒索么?”
还有网友认为,“钱给了也要起诉拿回来,不带这么欺负人的,陈女士必须告上法庭,讨个说法。”
媒体追问
一问:“提灯定损”索赔上万元,是否涉嫌敲诈勒索?当事人陈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一名男子拿着探照灯对房内设施及物品逐一检查并贴上黄色标记,检查完毕后,房东列出一份详细清单,包括床、实木门、窗帘、蹲坑、厨房门、外墙砖等的赔偿费用,共计10884.95元。陈女士表示,这样的赔偿要求十分过分,她不能接受,“房东就是想讹钱。”
二问:租户孕期被扔砖头,愤而发视频曝光?
当事人回应媒体称,“提灯定损”这件事确实发生在去年,但是“最近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发布视频只是希望保障自己与家人的人身安全。
三问:当地建材老板也曾遭遇“提灯定损”式索赔?
据媒体报道,事情发酵后,有多位当地装修行业人士发布视频或在陈女士视频评论区留言称,在帮助该房东修房期间,瓷砖、浇筑地基、防水、室内装修、安装铝合金门窗等项目上,不仅没有收到材料和人工费用,反而被其以各种理由要求赔偿。
四问:涉事自建房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事情发酵后,有多位网友在自媒体平台及陈女士视频留言区称,涉事房东在东门村城东安置区修建的这栋楼超过3层(涉事自建房有6层楼),属于违建(违法建筑),并已经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网友表示,三口之家批不下来这房子的。还有人称,在自己所在地,(农村自建房)最高只能建到四层半。还有网友称,自己所在当地建楼只能审批两层多。还有自称当地村民报料,“我是这个村的,自建房都是一起建的,村委贷款给村民。”
五问:“提灯定损”房东哪来的底气?
据潇湘晨报,这件事之所以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恐怕在于其背后并不只是简单的房屋租赁纠纷。房东为何如此有恃无恐?背后有无人撑腰?当地恐怕得给公众一个信服的答案。
事件处置
成立工作专班2024年4月2日,上饶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自建房,住建局会针对危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但是否涉及违建,需要其他部门来认定。上饶市玉山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已接到相关举报,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核查调查,有结果后将进行通报。
情况通报
2024年4月3日,玉山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
一、关于“砖块砸人”和“房东讹人”问题
经调查,2024年3月22日晚,郭某林存在拿砖块砸向陈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故意伤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郭某林在出租自建房过程中,与陈某因日常琐事、物品受损等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并列出“万元赔偿清单”,存在检查方式有悖常理、赔偿要求不合理等问题。经教育,郭某林现已退还“赔偿金”。
二、关于“涉事房屋是否违建”问题
2016年11月,郭某林因城中村拆迁,被安置在我县东城安置区,于2017年8月建成五层半房屋。经核查确认,涉事房屋存在违建情形,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关于网民反映的其他问题
经核实,承接郭某林房屋地砖、房门、玻璃项目施工人员的相关费用此前均已结清。防水项目施工人员曾因工程质量、款项结算等问题与郭某林发生纠纷,现已化解。郭某林夫妻均为自由职业者,育有一子一女,现在校读书,尚未参加工作。
网传“儿子遭退婚”“女儿是村妇女主任”“女儿被开除”,以及“木工和挖机师傅赔钱做事”“装玻璃老板倒赔12万”等信息均属谣言,公安机关已对炮制谣言进行吸粉引流、非法牟利等行为的违法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相关回应
当地街道办
事发去年,租期不满1月赔了4000元2024年3月29日,江西上饶玉山冰溪街道办事处发布关于网友反映退租纠纷事件的情况通报:2023年9月5日,租户陈某为小孩就学方便,与冰溪街道东门村城东安置区居民郭某某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与吴某某合租。9月27日,陈某与吴某某到东门村委会反映,因小孩上下楼吵闹问题与郭某某引发矛盾,表示要退租,但郭某某以家具遭受损坏为由,不予退租金和押金。双方意见不一产生纠纷,期间郭某某拿着探照灯一点一点检查墙壁、床、橱柜、门框、板凳等,并逐一贴上黄色的标记。之后,列出了一张清单,显示601房间一个月房租为1200元,详细列出了油漆、床、实木门、窗帘、花洒、蹲坑、厨房门、外墙砖、地砖等需要支付的“损伤补偿”以及由此产生的“工资”,最后还有一笔2000元的“其他损伤补偿费”,合计10884.95元。租户未认可该赔偿单,后村委会组织双方多次协商,于10月8日达成协议,由陈某、吴某某各支付郭某某2000元赔偿款,并当场签订协议书,陈某、吴某某当即退租,陈某搬至附近租住。此后陈某、郭某某双方再次因口角纠纷,矛盾继续升级,陈某遂在某平台陆续发布有关视频引起关注。
房东女儿被开除?当地街道办:没听说
2024年4月,也有多位当地装修行业人士反映被该房东拖欠费用,还有网友称房东女儿已被单位开除。4月1日,玉山县冰溪街道办事处表示,没听说此事;另外将很快发布通告,对网友反映的其他问题进行回答。
各方回应
2024年3月29日,记者拨通了上饶市政务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近日接到多起该事件的投诉,显示正在处理中。而玉山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向潇湘晨报记者透露,此事当地已经有多个部门介入调查处理。“结果快出来了。”2024年3月30日,给该房东提供建材和做防水的老板也发视频爆料称,房东修的这栋楼的水泥都是在他那里拿的,后来房东的露天需要做防水也找的他,没想到就是应该做这个防水不仅亏本了,还收不到前面的材料钱,还要倒给几千。
当地联合调查组
2024年4月3日,当地由公安、住建、城管、街道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涉事房东已退还“赔偿金”,其曾拿砖块砸向租户,已被行政拘留。通报还指出,涉事房屋存在违建情形。法律解读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的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也就是说,房东还有正常维修的义务。
律师解读
三个焦点问题:索赔万元合理吗?是否构成敲诈勒索?钱能要回来吗?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泽瑞律师认为,此次事件应该分为两个部分来看。第一部分是三个关键问题,即房东“严苛”到拿探照灯检查定损索赔万元是否合理?房东构不构成敲诈勒索?钱还要不要得回?本事件的第二部分则是,租户认为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发布视频只希望保障自己与家人的人身安全。对此,该律师认为,应当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者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合理解决才能维护城市形象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表示在关注,他认为,虽然房东有权在租客退租时检查房间,但这种“奇葩并严苛”的方式确实让人难以接受,而当时地方人员的调解方式,给人的感觉就是“和稀泥”,甚至“护短”,才导致了网友们的不满。张国振律师表示,目前来看,这起事件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起普通租房纠纷的范畴,它不仅仅触及到了租房市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问题,更是考验着地方治理能力和公信力。“如果处理不当,确实有可能影响到整个地区乃至更广范围的声誉和形象。”
退租时,如何判定房屋损失?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婷婷表示,房屋作为一种租赁物,在出租过程中是一定会有损耗的。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应预料到随着使用时间的变长,房屋的价值一定会变小,所以在制定租金时,也应考虑折旧价值。但当造成人为过错性的损失时,租客应当进行赔偿。这种情况需要对比损坏所造成的结果和物品原状之间的差距,比如给对方比较贵重的家具造成了明显破坏,因为使用不当导致对方配置的家电、房屋主体结构或房屋表面有明显破损,原来墙上没有洞,但因人为原因产生了洞等,这些必然是一种损失。损失的赔偿形式可以是恢复原状,或者按照房主自行修复所支出的费用进行金额补偿。但赔偿要考虑经济性,赔偿过程要体现公平性、合理性与过错的相当性。
哪些情况下,租客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婷婷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的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一般来讲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实质上已经包含了房屋自然损耗的对应价值,租客对自然损耗不需要承担责任。因此在正常的损耗范围之内,承租人退房时无须另外补偿。比如随着房屋的正常使用,墙面可能变得暗沉,合页的开关有一些磨损,一些金属物品有一些松动或者脱落,等等,这些都在正常使用可以接受的损耗范围内。
房屋损耗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婷婷:租赁合同当中双方可以有自由约定,叫作意思自治,双方可以对房屋使用、保管、验收等方式作相关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判断损耗要符合一般交易和正常人的判断习惯。比如,交房和验收房屋的标准是否统一,当初交付给租客房屋时,有无仔细核查房屋的每一处细节,如若没有,不能在退租时额外强行要求。
退租时遇到赔偿纠纷,租客应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首先,需要核实房东主张的金额是否合理,可以要求房东出示完善的购买或支付凭证,核对发票、购买记录的真实性。其次,如果确实需要修复,房东应提前告知租客价格,如果价格远超市场价格和维修的必要价格,租客不认可,可以提出自己进行修复和维护。最后,如遇强制索赔且索赔金额明显与实际损失不符的情况,租客要保留好相关证据,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租房时,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婷婷:第一,要制定比较完备的租赁合同,对房屋的用途及正确使用方法进行约定。在租金的制定上,要对未来的行为有预期。第二,除了约定之外,在交付房屋时,要做好交割清单,写明交付的房屋状态如何,配置如何。如果是特殊房屋,有特殊家具,要特别标注。第三,交付房屋时,双方可以进行录像或拍照,达成对房屋出租时状态的共识。房东验收房屋时,就可以用清单和当时留下的影像进行比对,如果出现正常损耗之外的明显破坏,可以要求租户赔偿;如果是自然损耗,则不能要求租户支付赔偿费用。
社会评价
“江西上饶这个房东一家四口仅凭一己之力,就把江西上饶打下的好名声给毁于一旦。”(《中国市场监管报》评)这件事之所以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恐怕在于其背后并不只是简单的房屋租赁纠纷。房东为何如此有恃无恐,为何一人占尽所有便宜,背后有无人撑腰?当地恐怕得给公众一个信服的答案。这个房东也是普通老百姓。但他压榨其他普通人时的有恃无恐,折射了有些基层组织在管理和思维模式上的荒谬。村委会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跟房东或许是远亲近邻,调解的结果,无法让人信服。街道办没有袒护房东的源动力,但希望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稀泥式的心态不可不防。普通人之间的矛盾,大多数不会是血海深仇,基层组织面对的往往是法律边缘的各种试探,可是,不是任何事都该以和为贵,对公平不加以呵护,法治社会的基石就无从谈起。单独的一件事,不能代表某一个地方的整体形象。但如果面对黑天鹅事件,处理的拖泥带水、含糊其辞,就很难在公众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当地确实应该好好回答这个事件中的所有疑问。 (潇湘晨报 评)
租客不认可,经村委会、房东、派出所多次协商,最终两名租客一人赔两千元。租客说遇上了租房刺客,村委会回应不存在讹人,事情解决。可房东一家在拿到钱后,对租客进行辱骂,拿砖头砸怀孕租客,房东说租客信息他一清二楚,孩子在哪上学,叫什么名字,然后呢,这事就结束了吗? (零度时评)
刺痛网友神经的,不仅是那一纸索赔详情单,更是房东拿着探照灯验房的情景。毕竟,租客入住的时候,并没有拿探照灯验房,房屋设施的损伤,到底是不是租客陈女士所为,不能凭房东一方说了算。再说,房屋是正常的折旧磨损,还是租客损害,这同样有必要厘清。想要租客归还的房屋与入住时一模一样,那不可能有人做得到。就是说,索赔要有理有据,不能狮子大开口。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参与调解的部门要有基本的判断,以理服人,不能和稀泥,否则一方情绪还在,难免再次发生冲突。客观来说,房东的做法的确存在疑问,除了索赔合不合理之外,还有房屋是否涉及违建等,当地相关部门有调查的必要,以直面网友关切。但是,要强调,不管对房东有多大的意见,也不能造谣拖房东家人下水,或者曝光其家人隐私。否则,就超越了舆论的边界,可能会伤及无辜。一人做事一人当,让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就行。对各种矛盾纠纷,应该实事求是,就事论事,不能扩大打击范围。 (极目新闻 评)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老化、损耗都属正常现象。只是,在租住不满一月的情况下,赔偿金额竟高达一万余元,这很难不让人怀疑,如此近乎严苛地定损索赔,其目的究竟为何?无论是村委会还是街道,亦或是其他相关部门,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既要合法,也要合情合理,做到公平公正。房东的利益要保障,租客的权益也不能忽视。如此“提灯定损”,照出的不是房屋损耗,而是房东的不合情理,更有住房租赁市场的乱象。监管部门对此应高度重视,对扰乱市场的行为依法打击,维护房东和租客的合法权益,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看丹观察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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