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不及嗣的成语故事


罚不及嗣

拼音fá bù jí sì

基本解释嗣:后嗣,子孙。惩罚有罪的人不能株连他的子孙。

出处《新五代史·唐臣传·任圜》:“以子先人,固难容贷,然罚不及嗣,子可以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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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 历史出处
星霜屡移 唐 高适《为东平薛太守进王氏瑞诗表》:“星霜屡移,书奏仍阙。”
二百五 清 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83回:“原来他是一个江南不第秀才,捐了个二百五的同知,在外面瞎混。”
满满当当 清·西周生《醒世姻缘传》第23回:“原来银包不大,止那七两多银子已是包得满满当当的了,那里又包得这十两银子去?”
反唇相稽 汉 贾谊《治安策》:“妇姑不相说(悦),则反唇而相稽。”
易子而教
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说起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序:“觉世间变幻之态,无有过于中国官场者……尝苦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处说起。”
挥霍无度 清 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102回:“因为儿子豹英一向挥霍无度,不敢交与他。”
草菅人命 明 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第11卷:“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千万不要草菅人命,视同儿戏!”
屈指一算 曾朴《孽海花》第四回:“匆匆过了中秋,雯青屈指一算,那天正是出场的末日。”
化鸱为凤 语出《后汉书·循吏传·仇览》:“时考城令河内王涣,政尚严猛,闻览以德化人,署为主簿。谓览曰:‘主簿闻陈元之过,不罪而化之,得少鹰鹯之志邪?’览曰:‘以为鹰鹯不若鸾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