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的成语故事

拼音fǎ bù zé zhòng
基本解释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出处清·石玉昆《小五义》第38回:“大家一议论,法不责众,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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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法不责众)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 成语 | 历史出处 |
|---|---|
| 杀人不眨眼 | 宋 释普济《五灯会元》第11卷:“汝不闻杀人不眨眼将军乎?” |
| 轻而易举 | 《诗经 大雅 烝民》:“人亦有言,德輶如毛,民鲜克举之。”宋 朱熹注:“言人皆言德甚轻而易举,然人莫能举也。” |
| 野心勃勃 | 清 陈天华《狮子吼》:“这一位大帝野心勃勃,就想把世界各国尽归他的字下。” |
| 目不忍见 | 《广东军务记》:“真为目不忍见。” |
| 万无一失 | 汉 枚乘《七发》:“孔老览观,孟子持筹而算之,万不失一。” |
| 一寸光阴一寸金 | 唐 王贞白《白鹿洞》:“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 |
| 骨肉之亲 | 闽剧《钗头凤》:“千不念万不念要念舅父,伊和娘亲姐弟骨肉之亲。” |
| 大开方便之门 | 明 冯惟敏《僧尼共犯》四:“谁想巡捕老爷大开方便之门,放俺还俗,便成配偶。” |
| 款学寡闻 | 庄周《庄子 达生》:“今休,款启寡闻之民也。” |
| 不置可否 | 宋 汪藻《浮溪集》:“惟恐失人主之意,于政事无所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