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威棒的成语故事

拼音shā wēi bàng
基本解释旧时为压倒犯人的气焰,用棍棒打刚抓到或解到的犯人的腿或臀部。借指灭人威风的工具或手段。
出处明·施耐庵《水浒传》第九回:“先皇太祖武德皇帝圣旨事例,但凡新入流配的人,须先吃一百杀威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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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杀威棒)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 成语 | 历史出处 |
|---|---|
| 遏恶扬善 | 《周易 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
| 任人唯亲 | 毛泽东《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过去张国焘的干部政策与此相反,实行‘任人唯亲’,拉拢私党,组织小派别。” |
| 高耸入云 | 刘伯承《回忆长征》:“翻越了高耸入云的雪山,跋涉了渺无人烟的草原。” |
| 个人主义 | 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这是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表现。” |
| 习非成是 | 西汉 扬雄《法言 学行》:“习乎习,以习非之胜是,况习是之胜非乎?” |
| 青山绿水 | 宋 张端义《贵耳集》下卷:“在夷陵,青山绿水,日在目前,无复俗累。” |
| 褒善贬恶 | 宋 邵博《闻见后录》第21卷:“惟有三四寸竹管子,向口角头褒善贬恶,使善人贵、恶人贱,善人生、恶人死,须是由我始得。” |
| 香草美人 | 汉·王逸《离骚序》:“《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谕,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灵修、美人,以譬于君。” |
| 草菅人命 | 明 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第11卷:“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千万不要草菅人命,视同儿戏!” |
| 不僧不俗 | 明 冯梦龙《醒世恒言 张廷秀逃生救父》:“倘一时没眼色,配着个不僧不俗如醉如痴蠢物,岂不误了终身?” |